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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法院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

2025-10-17 09:55:53  作者: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东方市人民法院   浏览量:11610

10月14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件,东方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各乡镇、部分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关键岗位负责人以及八所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共130余人旁听案件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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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至2025年,符某某先后利用担任东方市八所镇某村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土地流转、工程项目承揽方面,为丁某某等10人提供帮助,并收受丁某某等人财物共计200.33万元人民币。被告人符某某身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符某某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庭审中,审判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有序推进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旁听人员全程严肃观看庭审进程,直观了解符某某如何一步步突破纪法底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深刻感受到法律对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认识到违纪违法必将付出的惨痛代价。因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下一步,东方法院将继续推动司法审判与廉政警示教育深度融合,依法惩治“蝇贪蚁腐”,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通过“庭审现场+警示教育”的模式,引导领导干部从案例中汲取教训,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符多爱)


[责编: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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