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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检察院监督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获县委书记批示肯定

2019-05-31 10:39:50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徐生爱)近日,昌江县委书记黄金城同志对昌江院呈报的《昌江县检察院认真做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作出批示:县检察院在监督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中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暴露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
  
  据了解,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一号检察建议”)。今年3月30日,最高检再次下文,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
  
  昌江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工作,要求结合该县《关于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18督导组第5下沉组边督边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督改方案”)的工作要求,以具体问题为导向,对标做好检察监督工作。
  
  2019年3月19日,昌江院联合县教育局召开校园安全工作会议,向县教育局通报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去年就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的相关情况,并对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权利案件过程中发现的家校联动不足、防性侵教育缺失、辍学未成年人监护不到位、部分学校防性侵工作制度尚未建立等情况向教育部门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工作建议。
  
  2019年5月7日,为听取 “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过程中的反馈意见,结合该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昌江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召开第二次校园安全工作会议。会议由黄杨检察长主持,教育局主要领导同志、部分学校负责人均到会参加。会议通报了杨某某、李某某等犯罪团伙案件中未成年人犯罪及受侵害的情况,并对当中反映出的校园安全管理责任、法治教育、自护教育存在短板等问题一一进行剖析。黄杨检察长指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与会的全体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认识,根据“一号检察建议”精神和我县督改方案要求,对校园安全建设方面暴露出的问题立行立改,并针对工作谋划、隐患排查、学生宿舍管理、问题报告、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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