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海南省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罗某涉嫌诈骗一案。通过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政协、市政服务中心等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及群众代表旁听庭审全过程,以真实案例敲响法治警钟。

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3月、12月,2025年3月至5月,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先向商家购买少量商品(未付款)、打车等方式,取得商家、司机信任后,接着向商家、司机谎称要换现金或借款,让商家、司机拿现金或借款给他,然后承诺通过微信付款方式将钱款一起付给商家、司机,罗某拿到现金后,带着商品及钱款以各种理由逃离现场。罗某通过上述方式在乐东、三亚、五指山等地作案26起,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9715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方式获取被害人的信任后,骗取韩某、郑某等2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09715元,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权利,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开展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罗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最后,审判长对被告人罗某当庭进行了法治教育,告诫罗某要遵纪守法、端正观念,远离违法犯罪活动,做一个对社会有积极作用的人。通过该案,法官提醒旁听人员,当下诈骗手段不断翻新,希望大家提升防骗意识,要警惕各类“高薪陷阱”,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财产,做到“防诈于心,反诈于行”,远离诈骗犯罪。(王烁)
[责编: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