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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检察院召开刑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

2025-10-30 10:11:30  作者:潘金妹  来源:文昌市人民检察院   浏览量:11590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效,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常态化运行,10月28日上午,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联席会议。文昌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邓瑞文主持会议,市公安局副局长文鸿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李经桐以及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有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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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围绕当前刑事案件中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就价格认定标的调查、市场价格采集、基准日确定、文书规范等方面展开了充分交流和务实探讨。并重点分析了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价格认定标的调查不清,灭失物品难以查明具体规格,影响价格认定的受理;二是价格内涵的确定存有争议,同一标的处于不同环节,认定结果存在巨大差异;三是价格认定方法选择依据不明,市场法和成本法认定结果存在矛盾;四是价格波动物品认定时间不规范,基准日期取值口径不一;五是认定人员岗位管理具体依据不明,易受程序质疑。

经研讨,与会单位形成共识,针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检警价”三方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典型案件和新型问题,形成联动研判合力。二要完善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表。由价格认证中心牵头,制定不同类型常见涉案财物的标的明细,各办案人员根据具体要求查明明细要求。三要强化信息共享与资料传递。价格认定机构对价格认定事项不明、材料不全的情形制发《补充材料通知书》,并送达市公安局法督部门进行督办,提升标的明细的侦查实效。四要加强业务培训与协同指导。通过案例研讨和专题培训,邀请价格认定部门为公安办案人员进行授课,提升价格认定标的明细调查意识及能力。五要强化监督检查与制度保障。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法督部门加强对价格认定协助和补充的权流程督促,提升办案质效。

下一步,文昌市检察院将坚持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进一步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对价格认定意见的实质性审查,不断提升案件审查办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潘金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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