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某诉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第三人白沙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坊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履行法定职责及行政复议三案,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黄聪出庭应诉,并发表出庭意见。

该案源于居民李某与邻居谢某的宅基地纠纷。李某称,邻居谢某修建房屋侵占其宅基地,遂分别向白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七坊镇人民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申请解决。因未得到回应,便向白沙县政府提交三份行政复议申请。白沙县政府收到申请材料后,认为李某超过申请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遂作出三份《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李某不服,向海南二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向白沙县政府送达了开庭传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要求白沙县政府负责人出庭应诉,以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白沙县政府接到通知后,黄聪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法庭组织各方当事人围绕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流畅、审理规范严谨,依法保障各方诉权。
庭审结束后,法庭组织当事人协商化解纠纷。黄聪表示,将把李某诉求交由白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李某同意积极配合,并希望政府公平公正尽快处理好纠纷。下一步,海南二中院将持续助推各方妥善化解争议。(朗小团 梁栋杰 罗凤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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