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效预防和抵制学生欺凌现象,近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邀请澄迈县金安中心学校和黄竹小学40余名学生,走进澄迈法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永发人民法庭场地)参观研学,沉浸式参与“防范学生欺凌”主题法治教育活动。
活动伊始,学生们在法庭干警的引导下参观了诉讼服务大厅。干警结合各功能区,向学生们介绍了法庭的组织结构、工作职能与司法流程,帮助他们初步认识法院及其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
走进庄严的审判庭,同学们自觉放轻脚步,保持肃静。干警向学生们讲解了审判人员的职责以及庭审流程,并组织学生们围绕“防范学生欺凌”主题,以“取侮辱性外号”导致的纠纷开展模拟庭审,学生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原告、被告等角色,沉浸式体验庭审过程。
“他给我取的外号伤害了我的尊严,我要求他赔礼道歉。”模拟庭审中,“原告”据理力争,双方“当事人”来回辩论,学生们“各司其职”,按照干警讲解的程序逐步推进庭审节奏。最终,在“小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向“原告”诚恳致歉。通过角色演绎,学生们不仅了解了“打官司”的庭审流程,也直观认识到欺凌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与道德责任。
“庭审”结束后,干警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规定,阐释了学生欺凌的法律界定与法律后果。干警指出,学生欺凌不仅限于肢体冲突,取侮辱性外号、言语羞辱、孤立排挤等精神侵害,也属于法律禁止的学生欺凌行为,均可能导致受害者身心遭受严重伤害。若欺凌行为情节严重,如多次实施侮辱、威胁、殴打他人,或造成人身伤害、精神损害等后果,将面临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干警向学生们传授在遭受校园欺凌时的应对方法,强调既不能成为欺凌行为的实施者,也要学法懂法,及时求助,勇敢维权。
此次活动以“请进来”的方式,将抽象的法律知识转化为可感可知的实践体验,既增强了学生们对审判工作的了解,也让他们深刻认识到学生欺凌的危害,筑牢了拒绝欺凌的思想防线,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了司法动能。(林书衿 李子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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