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杨慧)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近日,陵水法院开展涉毒案件集中宣判活动,对王某志贩卖毒品一案、吴某旺、陈某贩卖毒品一案进行集中宣判,三名被告人均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九个月至两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
据了解,王某志曾因贩卖毒品罪于2013年被陵水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曾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两次并强制戒毒,但其并未就此悔改,且以贩养吸,于2018年12月向吸毒人员杜某阳贩卖毒品后再次落入法网。陵水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志明知毒品而贩卖,数量达1克,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被告人王某志曾因贩卖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贩卖毒品罪,是毒品犯罪的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吴某旺吸毒成瘾,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并强制隔离戒毒,于2018年11月通过微信向被告人陈某贩卖一包冰毒,陈某又贩卖给另一位吸毒成员纪某銮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可疑毒品1包,共计1.346克。陵水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旺、陈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给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吴某旺、陈某当庭自愿认罪。陵水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据了解,为加大打击毒品犯罪的威慑力,加强毒品防范教育作用,本次集中宣判,全程进行同步网络直播。
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毒品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极大,不仅严重损害身心健康,还会破坏家庭幸福、影响社会稳定,群众要提高拒毒、防毒意识,审慎交友,抵制毒品诱惑,珍惜美好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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