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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加点忙执行 龙华法院迅速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

2018-11-27 11:37:5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余庆鹏 通讯员 毛雨佳 蔡莉)为确保决胜执行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打好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雷霆攻坚”结案战役,全面提升执行质效。11月17日至18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队干警放弃周末休假,集中力量对小标的案件(标的额5万元以内)进行专项执行清理活动,充分运用拘留、罚款、搜查等强制手段,迅速执结一批涉民生案件,彰显了执行威慑力。
  
  此次集中执行,龙华法院共出动干警34人,后勤人员5人,宣传人员1人,邀请了人民陪执员5人,人大代表1名,共计46人次一起投入到集中执行行动中。集中执行期间,龙华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晓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对执行活动进行现场指挥。
  
  案例一:培训机构承诺不过退款  法院助挂科考生索回学费
  
  海口市民张女士、邹女士,一直想考一个中级会计师资格证,她们从朋友那里获悉,海口某财通公司是一家专门针对学员考前培训的培训机构。2016年2月,海口某财通公司的业务经理于某接待了张女士、邹女士,于某承诺只要5000元,不过退费。随后,张女士、邹女士与海口某财通公司签订了协议,并现场各自缴纳了5000元培训费(包含三科课程,经济法1600元、会计实务课1800元,财务管理1600元),协议约定0至40分不予退费。交钱后,张女士、邹女士专心培训。2016年8月,俩人参加了中级会计职称全国统一考试,2016年10月,成绩公布,张女士、邹女士均未及格,俩人各有一科成绩在40分以下。
  
  张女士、邹女士遂找海口某财通公司要求退费,该公司拒绝。2018年3月,张女士、邹女士将海口某财通公司诉至龙华法院。2018年6月,龙华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海口某财通公司退还张女士3400元培训费,退还邹女士3200元培训费。判决生效后,海口某财通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张女士、邹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了解到海口某财通公司早已关门大吉,经线上线下查询,该公司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看似陷入僵局的案件,执行法官并不气馁。执行法官经过实地走访多名该公司曾经的办公楼物业人员、周围邻居,获得了一条重要线索。当年接待过张女士、邹女士的业务经理于某,虽另起炉灶成立了新公司,但其定期帮海口某财通公司缴纳物业费,近期还帮海口某财通公司处理部分业务。经过多方查找,11月17日,执行法官联系上了于某。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于某承认当年介绍张女士和邹女士参加培训他从中获得抽成,于某担心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自己的新公司会被法院列入“黑名单”,影响公司经营,震慑于执行压力,最终达成执行和解,于某承诺11月21日前退还全部培训费。
  
  案例二:雇主拖欠保姆7000余元工资  法院强制措施促履行
  
  周大姐是海南屯昌人,2015年6月到雇主卢某家当保姆,双方签订了《家政服务合同》,约定每月工资2500元,周大姐为卢某带孩子和提供一般家庭服务。周大姐在卢某家干了5个月只领到了6000元工资,雇主卢某再未向其支付工资。
  
  2016年6月,周大姐将雇主卢某告到龙华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卢某向周大姐支付劳动费7828元(含月工资及不休假工资)。卢某迟迟不履行法院判决,周大姐遂向龙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卢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同时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卢某的银行账户、车辆等财产依法进行查控,并依法扣划了银行账户余额2500元。经过法院一连串的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卢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将拖欠周大姐的工资剩余部分汇入法院指定银行账户,该案顺利执结。
  
  此次集中执行的案件均为“小标的涉及大民生”的涉民生执行案件,“雷霆攻坚”闯关夺隘,执行成效显著。两天共计执行案件9件,执行和解3件,搜查3件,执行到位金额为7.6万元。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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