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谭礼宪)近日,琼中法院充分落实“化于未发,止于未诉”诉源治理工作原则,充分利用该院设在琼中县医调委内的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协同琼中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人员,在一天的时间内对两起医患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经调解,促使两宗案件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该院也对两宗案件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其中一宗案件的患方获赔偿226170元,另一宗案件的患方获赔偿2980元。
据了解,患者林女士,现年69岁,2019年3月15日,林女士因头晕、左侧肢体无力到某琼中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当天中午输液过程中,林女士突然出现心悸、胸闷、气促等急症。经院方救治,患者急症得以缓解,但当天晚上11点,林女士心跳停止、死亡。患方家属遂认为院方用药、治疗手段、医疗水平与林女士的死亡有因果关系,导致本次医患纠纷。2019年6月13日,琼中法院法官协同琼中县医调委人员组织患方与医方进行了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由院方一次性赔偿患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26170元的协议。琼中法院根据患方与医方的申请,对以上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有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据悉,患儿黄某现年2岁,2018年7月28日,患儿黄某因发热、咳嗽由家长带到某农垦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门诊护士错将另一名患儿使用过的头皮针给患儿黄某做静脉刺穿治疗。数分钟后,门诊护士发现错误,立即停止输液。为此,引发本次医患纠纷。2019年6月13日,琼中法院法官协同琼中县医调委人员组织患方与医方进行了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由院方一次性赔偿患方医疗费、交通费共计2980元的协议。琼中法院根据患方与医方的申请,对以上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有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司法确认属于民事诉讼中的非诉特别程序,当事人无需缴纳案件受理费,程序简单、快捷。如果运用得当,司法确认程序同样可以成为化解矛盾、定纷止争的大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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