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叶小星)近日,万宁市检察院就祁某明等四人因狗咬伤人赔偿协商不成,而言语威胁他人并打死打伤他人豢养的狗,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举行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该案承办检察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受害方、犯罪嫌疑人家属、律师、社会公众代表参加听证。
公开审查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案件承办检察官分别详细说明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与会听证人员围绕祁某明等四人犯罪动机、罪与非罪、社会危险性等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并发表意见。犯罪嫌疑人家属认清错误后请求受害方谅解,并当场成功与对方和解。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综合分析案件情节轻重、嫌疑人悔罪表现、受害人真实意愿等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祁某明等四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据了解,审查逮捕案件实行“捕前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主动适应司法“公开透明”新常态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高检院关于探索建立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机制要求的重要举措。该案的公开审查听证,既充分体现了案件办理的法律原则和宽严相济的司法政策,又充分展现了万宁市检察院在监督中办案、以公开促公正,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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