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绳和)“我们12名工友腿都快跑断了,都没有讨回血汗钱,没想到你们这么快就能帮助我们把问题解决了,谢谢!”6月24日上午,农民工代表兰赵林为白沙县检察院送来锦旗,激动地对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农民工代表兰赵林为白沙县检察院送来锦旗
2016年5月,兰赵林等12名来自江西的工人因白沙县木棉湖及昌江棋子湾的工地施工需要工人,通过蓝某结识了工地的负责人苏某某,兰赵林等人于2016年5月1日起到2017年1月20日为苏某某工作。工作完成后,苏某某并没有依约向兰赵林等人支付劳动报酬。经相关部门协调,苏某某出具一张《欠条》允诺于2017年12月30日前支付兰赵林等12人劳动报酬,但苏某某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兰赵林等人依法向白沙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过我院检察干警的调解,苏某某同意于2018年5月1日前向兰赵林等人支付劳动报酬119990元。随后,兰赵林等人口头向白沙县检察院申请撤回支持起诉申请,白沙县检察院依法对该案件终结审查。
兰赵林向白沙县检察院申请撤回支持起诉申请后,截止2018年5月1日苏某某并未依约向兰赵林等人支付劳动报酬,兰赵林等人于2018年7月17日,再次向白沙县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经过该院检察干警的调查核实认定苏某某存在违约行为,兰赵林等人申请支持起诉完全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白沙县检察院于2018年7月17日作出对该案支持起诉的决定并得到白沙县法院的支持。通过支持起诉成功的为12名工人追回了劳动报酬10万余元。
白沙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符桂山握住兰赵林的手深情的说:“白沙的发展离不开农民工朋友的支持,要让你们劳有所得,不能让你们吃亏!希望你们以后能够继续投身白沙建设,为白沙的美好明天共同努力奋斗!”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