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谭博丹)近日,乐东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潘海带领执行局干警,联合公安机关、村委会等,对位于乐东县千家镇抱平村委会心古坡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历经一个小时,涉案土地上的芒果树等其它农作物顺利清理完毕并成功将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
据了解,2014年12月,原告刘某与被告黎某某等农户就千家镇抱平村委会心古坡的土地签订《农村荒山荒地合作承包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黎某某不得干涉原告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未经原告同意,被告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占有合作的土地。当原告刘某在合做经营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并种植槟榔树后,被告黎某某不顾原告劝阻,擅自在该地上种植芒果树。2018年3月,刘某将黎某某诉至法院。经过一审法院判决,被告黎某某应停止一切侵害原告刘某土地经营权的行为,并清除原告刘某具有土地经营权的土地上种植的芒果树等其他农作物,将15亩土地归还给刘某使用。黎某某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至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黎某某仍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继续侵占土地。
2019年2月26日,刘某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乐东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并张贴公告,限期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涉案地千家镇心古坡地势较高,地形复杂,该院执行干警多次到执行现场进行调查,确定涉案土地范围,并向被执行人黎某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次沟通未果,在取得林业部门的采伐许可后,乐东法院决定于6月21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当天,法院干警及各协助单位到达执行现场后,第一时间拉起安全警戒线并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作业。被执行人黎某某在执行现场表示已向海南省高院提出申诉,要求暂缓执行,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法说理,并告知其可以在申诉结果胜诉的情况下通过执行回转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被执行人黎某某表示理解。经过一个小时的清理,该案圆满执结。
据了解,自“夏日执行”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乐东法院持续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以此类排除妨害纠纷以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案件为重点,坚决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并将全力以赴开展好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为推进乐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