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林萍萍)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倡导全社会积极参与禁毒,增强全民禁毒意识,6月24日,乐东法院集中对2起毒品犯罪案件的3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石某、张某、王某因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公开宣判现场
据了解,2018年7月6日至7日,邢某先后四次联系被告人张某、王某购买毒品,交易当晚被设伏的民警抓获。经称量及鉴定毒品可疑物共净重0.36克,均检出海洛因成份。2018年9月8至10日,张某先后二次联系被告人石某购买毒品,第二次在黄流交警中队附近交易时被设伏的民警抓获。经称量及鉴定毒品可疑物共净重4.61克,均检出海洛因成份。张某等人以上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依法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6000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石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悉,今年以来,乐东法院共审理毒品案件52件71人,在依法审判毒品案件的同时还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了高效、有序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努力实现毒品犯罪案件“快侦、快诉、快审”,形成打击毒品犯罪的整体合力。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始终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毒品的滋生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毒品对社会的危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助力营造平安和谐乐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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