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三亚一男子偷龙眼7斤 被罚款1000元

2019-06-27 11:13:3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白瑛奇 曾德厚)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南岛派出所陈方军行动中队破获1起盗窃他人财物案,抓获违法行为人1名。
  
违法行为人被警方抓获
  当日中午12时58分,市民郭某向南岛派出所报案称,有人在其承包南岛前卫队路口的龙眼果园内偷龙眼。接报后,该所陈方军行动中队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为防止打草惊蛇,陈方军行动中队8名队员着便装上阵,兵分三路对其实施包围,在偷果现场附近将欲逃离的男性违法行为人林某攀当场抓获,并收缴其偷盗的7斤(现市价每斤10元,共计70元)龙眼果。随后,林某攀被依法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林某攀于当日中午12时许,违法行为人林志攀在南岛朋友家喝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返回高峰台楼二组途经南岛前卫队龙眼果园时,发现园内龙眼已成熟,林某攀便心起贪念,停车窜进园内偷取龙眼,被园主郭某夫妇发现并报警。
  
  经询问,林某攀对其盗窃他人财物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林某攀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目前,该案正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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