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白瑛奇 罗佳 李红)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新居派出所邢福科行动中队紧再破1起电动车被盗案,依法处理1名违法行为人。
李某阳指认现场
6月28日中午12时许,新居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有群众停放在解放三路某银行门口处的1辆电动车被盗。接报后,邢福科行动中队立即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经查看现场相关资料,邢福科发现有2名男子在案发地点附近不断徘徊,形迹十分可疑。约几分钟后,其中一名男子坐到被盗电动车上,趁四周无人之际将车盗走,最后在解放三路汽车总站小巷消失。
在大量调查走访后,邢福科了解到该男子有酗酒的习惯,经常在解放三路风情街一带出没,随即带领队员在此处进行摸排调查。
经过10日的艰苦奋战,7月8日下午14时许,邢福科行动中队在风情街小吃城附近将该违法行为人李某阳抓获,李某阳对其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李某阳交代,其于案发当日伙同另一名绰号叫“小王”(在逃)的男子在该银行门口处发现一辆未拔钥匙的电动车,“小王”让李某阳盗窃,“小王”自己则负责放风,然后将电动车倒卖。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阳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警方也正全力追捕“小王”,同时郑重敦促“小王”回头是岸,早日回来自首。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和追赃中。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