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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法院七项措施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

2019-07-19 10:47:1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黄略展)7月17日,屯昌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志辉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原原本本传达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会议精神,特别是陈凤超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苏志辉提出七项贯彻意见: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强化案件审结工作。各审判业务部门要树牢全院上下一盘棋思想,全体审判人员要抓紧审理手上的案件,预防案件超期。
  
  二是进一步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充分发挥诉调对接中心、交通巡回法庭、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及“法律明白人”的作用,妥善调解矛盾纠纷。借助微法院、在线法院上的远程调解功能,将调解过程由繁化简。同时,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设施设备功能建设,并提高多元化纠纷解决人员的资源配备。
  
  三是加强素能建设,提升审判能力。业务部门全体干警要反复、及时学习上级法院最新出台的有关案件审理的文件、制度;政治部要定期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同时,通过开展法官沙龙、庭审观摩等方式,提高审判队伍业务能力。
  
  四是切实做好各专项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妥善审理好涉黑涉恶案件,深挖背后黑恶势力和保护伞;全力打赢禁毒三年大会战,从重从严顶格处罚,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五是以廉政建设为抓手,打造法院队伍铁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下一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下扎实基础。
  
  六是巩固财务规范化创建成果。全体干警要保持优良作风,养成良好习惯,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塑造我院新形象,同时,充分发挥现代化设备提高审判质效。
  
  七是做好司法改革“精装修”。按照上级法院部署安排,在基本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基础上,理顺内部工作职责,完善运行机制,确保内设机构改革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同时,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职责,做到依法依规管,大胆管,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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