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白瑛奇 罗佳 顾玫)7月20日,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吴永佛行动中队和新居派出所邢福科行动中队继续强强联合,破获盗窃案件3起,跨市抓获盗窃嫌疑人1名,追回被盗部分现金1200元。
犯罪嫌疑人刘某明指认赃物
6月22日晚18时56分,天涯分局接报称,辖区某酒店1916等3个房间共被盗现金3000元。接报后,吴永佛、邢福科两个行动中队闻警而动,分别到案发现场展开侦查。
通过调取现场相关资料,吴永佛和邢福科发现在发案时间段内,失主房间里只有1名男性酒店员工刘某明进入,其初步具有作案嫌疑,并且处于失联状态。
随后,吴永佛利用相关信息对刘某明进行研判,发现其于2016年在凤凰岛某酒店任职时,曾在客房内实施盗窃,这更加深了刘某明的作案嫌疑。
经进一步侦查,7月20日上午9时许,吴永佛逐步锁定了刘某明在海口的具体落脚点,便立即赶赴海口将其抓获。
“我没偷客人的东西。”犯罪嫌疑人刘某明辩解称。
“你信用卡的流水,有1200元的欠款,你没有其他钱来还上它,但这个欠款在发案后10分钟却还上了,而你们的6月份工资都是月底才发放的,你怎么解释。”吴永佛讯问道。
在种种证据的印证下,刘某明最终放弃了狡辩,如实供述了盗窃事实。
经查,刘某明在6月21日晚21时许进入酒店1916等3个房间给客人更换洗漱用品时,看到房内有钱包,因其信用卡有1200元欠款需要还清,但工资还有没发放,于是,她分别盗走3个房间内共计3000元的现金。刘某明得手后,立即还清了1200元的欠款,还挥霍了600元,余下的1200元已被警方追回。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对刘某明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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