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罗佳 白瑛奇 顾玫)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崖城派出所谢一宁行动中队联合港门边防派出所方衡行动中队仅用3小时,就破获1起盗窃摩托车头盔案,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名,追回被盗头盔1顶。
7月18日下午14时33分,崖城派出所接报称,崖城崖保路160号被盗价值50元的头盔1顶。接报后,崖城派出所迅速组织谢一宁行动中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
“我昨天10点骑车还带着头盔呢,下午5点我准备再骑车的时候就发现头盔不见了,因为当天事比较多,所以我第二天才报的警。”失主描述道。
了解情况后,谢一宁立即查看了现场的相关资料,发现有一名男子将头盔盗走。随后,谢一宁将该男子的体貌特征转发至工作群,发动其他力量一齐注意和辨认,并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
港门边防派出所方衡行动中队接到消息后,广泛发动群众,对该男子进行共同排查,同时,还积极主动宣传法律政策,争取其主动投案。当日下午17时许,涉嫌盗窃头盔的男子陈某胜主动到港门边防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询问,陈某胜如实供述其盗窃摩托车头盔的违法事实。
据陈某胜交代,其在驾乘电动车过程中,发现警方正在整治不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的行为,因担心被罚,他刚好看到旁边车辆上有一个头盔,就顺手拿走。
当失主拿回头盔后,得知陈某胜主动投案,便原谅了其盗窃头盔的行为。
因陈某胜主动投案,拿头盔行为又无非法占有的故意,违法行为轻微,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9条第1项、第4项之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崖州分局在对陈某胜依法进行批评教育后予以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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