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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检察院多项措施确保刑事检察业务“案件比”低 办案质效稳步提升

2019-07-30 10:55:5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谭瑶瑶)根据海南省检察院发布的《2019年1至6月各级院刑事检察业务“案件比”情况》获悉,白沙县检察院案件比为1:1.28,远低于全国1:1.96和全省1:2.32的平均数,位列全省第一,办案效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3件次,二次退回补充侦查1件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5件次三项数据体现了该院高质量高效率的办案水平。
  
  为缩短平均办案用时,有效节省司法资源,白沙检察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毫不动摇地贯彻落实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决策部署作为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落实高检院检察长张军关于“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和关于提高办案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提出的“八个落实、八个提升”、“宽严相济、公正高效”的办案理念,结合该院工作实际,该院党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的检察职能作用,实现办案效率与案件质量相统一,获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
  
  为不断提高办案质效,白沙检察院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一是全面实行“捕诉合一”的办案模式,实现“我捕我诉”的新局面,增强了工作连贯性,避免在同一个刑事案件上重复审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2019年,该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公诉局与侦查监督局合并为第一检察部,上半年办理批捕案件平均用时4.8天,起诉案件平均用时18.9天,办案效率有较大提升,所办案件均无捕后不诉、捕后判无罪现象。二是牢固树立案件质量第一位的理念,忙中不出错、忙中不出乱,严把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程序关和办案安全关,时间紧可以加班,人员少可以调,对于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取证。今年上半年,该院提前介入公安侦查案件16件次,其中主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疑似重特大案件的死亡事件6件次、贪污案件1件次、开设赌场案件1件次、疑似涉恶案件2件次,主动召开和公安机关联席会商会议,针对证据薄弱事实提出建议,引导侦查人员调查取证,有效减少了案件因证据不足而被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节省办案资源。
  
  除此之外,白沙检察院还以创建“青年文明号”为契机,开展各项检察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与支持“全国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工作,从制度、人员、经费等方面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提供良好的环境。该院公诉局(现第一检察部)荣获共青团中央颁发的“2017-2018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集体称号。把工作亮点与青年文明号“品牌”宣传相结合,以“青年文明号”服务司法办案工作,以检察工作促进“青年文明号”创建,践行“奉献、担当、建功、成才”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坚持把法律监督与法治宣传相结合、职业责任与社会责任相结合,推行了法治进校园、法律宣讲、关爱留守儿童及失足青年等服务措施,释放着传播文明、引领风尚的正能量,展现了白沙检察院公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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