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曾丽燕)为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有效指导基层化解矛盾纠纷,7月31日,琼中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上安乡包点法官王伟奇前往上安乡司法所进行诉前调解指导工作,当场化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琼中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据了解,当事人王某、王某才、黄某林在上安仕阶旅游公路项目工地上与李某山发生口角,并将李某山打伤,因此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纠纷。上安乡司法所在收案后,对此案进行了调解,因当事人拒不配合等原因没有调解成功。上安乡司法所向王专委告知情况后,2019年7月31日,王专委在上安乡司法所将当事人召集在一起,进行了调解,通过释法明理的方式,最终促成了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王某、王某才、黄某林三人一次性付清李某山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费用60000元整,并保证不再到上安仕阶旅游公路项目部和工地上闹事。李某山也写下了谅解书,请求司法机关对以上三人从轻处罚。
王专委向上安乡司法所表示,针对基层百姓的常见纠纷,要提供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和途径,进一步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矛盾化解在基层,司法服务扎根于基层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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