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春晓 李苗苗)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琼中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在加强涉恶案件审查的同时,注重在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中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深化源头治理,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在办理以黄伟为首的恶势力案件过程中,琼中检察院发现该案涉案成员主要为黎母山镇南里村人,且该村近年来违法犯罪人员较多。该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傅剑平带队深入黎母山镇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进行座谈,剖析该案恶势力组织形成的原因和特点。对此,琼中检察院就当地党委政府在村组织建设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向黎母山镇人民政府发出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
黎母山镇人民政府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镇班子专题会就乡村治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对乡村治理工作特别是南里村的治理进行细化安排,采取成立工作组“一对一”开展帮扶、建立农户诉求台账机制、提高村两委工作水平、入村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文体活动拉进与农户的距离等有效措施加强村组织建设,并将其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抓下去,希望县检察院持续予以监督指导。
据了解,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层基础,是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村民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下一步,琼中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依托,深入剖析社会综合治理存在的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建议作用,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共建富美乡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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