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吴燕静)近日,文昌法院受理原告万先生与被告陈女士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市法院联合市侨联仅用12天时间,将这起涉侨案件成功调解。
据了解,万先生与陈女士于2013年6月在深圳工作认识,不久之后二人开始同居,并于2016年生育女儿万某,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万某一直跟随陈女士在深圳生活。万先生是香港居民,长期奔波于香港和内地探望孩子。万先生以女儿到了适龄幼儿教育,跟随他在香港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该案承办法官王丽经审查发现,万先生提交的证据中缺少能够证明万某是其和陈女士亲子关系的相关材料。于是,万先生遂向法院申请委托鉴定三方的亲子关系。万先生、陈女士分别从香港、深圳来到法院寻求解决纠纷,为了快速妥善解决涉侨纠纷,经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文昌法院主动邀请市侨联协助法院调解本案。市侨联副主席吴红光从保护侨民的角度出发,释明非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保护,为双方当事人介绍依法保护侨民的相关政策,指导当事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途径及方式,引导侨民运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以便快速解决问题;王丽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以及双方的陈述,确认了万先生与陈女士是万某的亲生父母,万先生虽然居住香港,但时常到内地探望女儿,其与女儿的感情尚好,且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有能力抚养孩子,而陈女士无固定收入。从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万某跟随其父亲万先生生活更有利于其成长,并提出调解结案的建议。经过特邀调解员市侨联副主席吴红光及王丽法官释法析理,陈女士同意万先生的诉讼请求,双方自愿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协议,抚养费及该案诉讼费由万先生负担。随后,该院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相关生效法律文书,该起涉侨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顺利结案。
文昌市是著名的“华侨之乡”,文昌籍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有120多万,分布在全球50多个国家与地区,归侨侨眷近20万。2018年9月,海南省高院和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确定文昌市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试点市县。2019年3月5日,文昌法院挂牌成立涉侨纠纷调解室,共聘任涉侨案件特邀调解员5名,其中2名为侨联干部或归侨侨眷中的专业人士,担任人民陪审员3名,邀请12人次参与审理涉侨案件13件。调解室成立后,文昌法院联合市侨联成功调解多起涉侨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涉侨纠纷,不断创新具有“侨乡文昌”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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