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澄迈检察院“三保障、四机制、五措施”做好涉检维稳信访工作

2019-08-20 15:19:52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吴雁)近年来,澄迈县检察院认真落实涉检信访维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信访工作措施,确立“三个保障”,构建“四个机制”,采取“五项措施”,努力推进信访问题的解决,着力推进平安澄迈建设。2018年以来,共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89件244人,没有发生涉检群体访、进京访等非正常信访活动,为保障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确立三个保障
  
  一是组织保障。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涉诉信访责任制,明确部门职责,以责任追究推进责任落实及信访问题解决。
  
  二是人员保障。及时调整充实控告申诉工作力量,形成了老中青结合,检察官、助检员、书记员互相搭配的合理人员结构,为做好信访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是物质保障。积极推进12309检察服务大厅的建设,创建集控告、举报、申诉、投诉、查询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为来访群众提供检务便民服务。
  
  构建四个机制
  
  一是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每个工作日安排专人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每星期二澄迈检察院领导亲自接访群众,通过整合来信、来访、电话等方式,大力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
  
  二是建立矛盾的超前排查调处机制。严格执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防控制度,对正在办理中的检察案件,明确承办检察官、部门负责人的信访风险评估和化解职责,增强工作敏感性、预见性,做到及早发现,及早解决。
  
  三是建立矛盾发生时的合力化解机制。强化特殊重要时期信访职能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作意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内外合力,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建立涉检信访督察督办机制。对上访案件和已预警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建立台账,明确记载案件情况、处理措施及完结期限,报检察长、分管检察长、责任部门和具体承办人,由检察长确定督办人员,确保信访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采取五项措施
  
  一是注重初信初访办理。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可依法导入法律程序的信访案件,坚持依法导入、依法受理,用法律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主动化解矛盾纠纷。不定期对来信来访进行全面梳理,认真排查涉检信访案件,将人员稳控在一线基层、稳定在基层。加强对重点人员的摸排,采取面对面协调、专人帮教的做法,进行释法说理,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切实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信访理念,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每一封来信。
  
  四是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和《海南省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实施细则(试行)》,邀请律师参与疑难复杂、缠访闹访等信访案件的接待、评析和疏导,形成化解矛盾工作合力。同时,采取多种措施,促进群众主动自愿邀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其信访案件,促进依法、规范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018年以来共邀请律师参与接访20次。
  
  五是加强协作配合,提升信访事项办理效能。注重检警、检法协作,加强与纪委监委衔接配合,通过联席会议、专题会商等形式,强化与涉案单位的沟通配合,积极提高工作效率。
  
  [责任编辑: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