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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2019-08-26 10:35:1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林翠瑶)近日,陵水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通过积极协调,将原先恢复土地原状变成有偿租赁的方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不仅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也使双方当事人利益均得到保障,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进一步彰显了司法权威,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据了解,2018年,申请执行人海南农垦某农场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牛尾岭1750899.84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后发现该证项下的土地被二名被执行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提蒙乡某村委会和海南某农业实业有限公司占用,申请执行人多次催告二名被执行人搬离被侵占的土地,二名被执行人均未理之。为此,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陵水县提蒙乡某村委会请陵水县国土资源局对被侵占的土地范围及面积进行测量并制作了宗地地图,证明二名被执行人确已占用申请执行人的土地,但被执行人仍不搬离该地,申请执行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将二被执行人诉至法院。经法院一、二审判决陵水县提蒙乡某村委会和海南某农业实业有限公司立即搬离所侵占的地块。
  
  因被执行人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海南农垦某农场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3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受理后,向二名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8月14日,承办法官到涉案现场勘查时,发现该涉案土地上有被执行人种植的农作物(芭蕉)。执行法官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考虑到涉案土地面积较大,清除地上附着物会给被执行人带来较大经济损失。执行法官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化解社会矛盾,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向有偿租赁的方向进行和解。起初,双方当事人因租金数额意见不统一未能达成和解,执行法官继续加大协调力度,最终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陵水法院执行法官用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用文明和谐的执行作风,通过寻找利益平衡点,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切实保障了各方当事人利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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