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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手机送女友 三亚一男子被刑拘

2019-09-02 16:50:3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白瑛奇 罗佳 周子晨)8月28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河东派出所林志辉行动中队破获1起盗窃手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犯罪嫌疑人康某国指认盗窃手机
  据了解,8月9日晚20时许,河东派出所接到市民庄女士报案称:其位于商品街一巷的某手机店里被人盗走紫色手机1部(2019年7月从经销商进货,价值人民币2599元)。接警后,该所三级路长段强立即安排林志辉行动中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
  
  林志辉等人到达现场后,调取相关资料进行观察,发现有1对男女曾在19时42分来店中准备购买手机,其中的这名男子在不久后将手机盗走往港门村方向逃窜。
  
  在确认该男子的逃跑轨迹后,林志辉将队员分成多组,全方位对港门村进行摸排。经过队员们两日的排查后,查出该男子在港门村东一路一巷某房入住,林志辉带领队员迅速实施抓捕,但该男子已于一日前搬走,逃避警方追查。林志辉将情况汇报段强后,段强分析作案人极有可能还在海南,便请求市局相关部门协助调查,查明该男子的真实姓名叫康某国。
  
  8月28日下午14时许,康某国出现在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林志辉闻讯后,立即带领队员王威赫等人,在交警支队民警的协助下,将康某国当场抓获。
  
  经现场盘查,康某国如实交代其在商品街一巷手机店盗窃紫色手机的犯罪事实,其已将盗窃而来的手机送给现任女友陈某使用。很快,队员们将被盗手机追回。“我女朋友比较喜欢这款紫色手机,我们当天去手机店,她拿这款手机给我看了,我为了讨她开心,就把手机偷走送给她了。”康某国交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康某国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办理中。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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