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白瑛奇 罗佳 周子晨)近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月川派出所曾其财行动中队联合河东派出所林志辉行动中队破获1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依法处理违法行为人1名,追回被盗电动车1辆。
刘某选指认购赃电动车
8月31日下午17时10分,河东派出所林志辉行动中队向月川派出所曾其财行动中队告知称,市民符女士反映其在商品街四巷中巷旁边,发现一辆疑似其6月28日在某广场被盗的价值4500元的电动车,请求警方帮忙核实。得知情况后,曾其财迅速联合林志辉赶赴现场开展侦查。
曾其财等人赶赴现场后,仔细观察现场的相关资料,发现1名男子骑乘一辆符女士描述的电动车来到某饮食店中。随后,队员们在商品街五巷附近,将该名男子刘某选当场抓获。符女士经过确认,该车即为自己被盗电动车。
经询问,刘某选如实交代其以500元的价格在不正规的交易市场向他人购买此车供自己使用的违法事实。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刘某选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目前,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