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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乐东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2019-09-09 17:58:17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谭博丹)近日,乐东法院对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后,迫于法院强制执行的压力,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由于该案申请执行人为另一起关联案件的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款后立即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两宗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据了解,2017年11月9日,李某生接受王某云的指派到李某钦家进行房屋装修工作,上午9时许,由于李某生未遵循从上往下拆墙的一般操作规程而是从下往上拆导致墙体倒塌,并将自己砸伤。在治疗过程中,李某钦先行垫付了医疗费用60000元。该案经过重审及上诉后,最终判决李某生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李某钦8000元,王某云应赔偿李某生经济损失18000元。判决生效后,由于王某云与李某生未按时履行,李某生与李某钦分别于2019年7月8日、8月8日向乐东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乐东法院依法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经执行法官调查了解,被执行人王某云家庭条件较好,且未如实申报名下财产情况。为此,执行法官依法对其传唤,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仍旧讨价还价,逃避执行。2019年8月7日,执行法官到被执行人王某云住处劝其主动履行义务,但其表示拒不履行且态度恶劣,乐东法院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将王某云带离住所地,王某云儿子王某强及其亲属等人将执行法官团团围堵,阻扰执行。在执行局局长潘海的命令下,对干扰执行的王某强也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一并带回了法院。最终,经执行法官耐心释明后,被执行人王某云及其儿子王某强均认识到错误,当场写下忏悔书,主动将执行款缴入本院执行账户,而后乐东法院也依法对二人采取提前解除司法拘留措施。2019年8月12日,乐东法院将该执行款拨付给李某生,由于该案涉及到另一执行案件,李某生为另一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故李某生收到案件执行款后,及时地将另一执行案件执行款8000缴入法院执行账户中,两起案件顺利执结。
  
  该案从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同时考虑到两案的相互关联性,对拒不履行、藐视法律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有效对抗拒执行的行为形成了强大的威慑力,维护了司法权威。下一步,乐东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措施的作用,始终做到对拒执行“零容忍”。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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