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

海南万宁法院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 当庭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2019-09-24 16:48:0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谭碧莹) 9月24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首次适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依法公开审理曾某辉贩卖毒品罪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从立案到判决仅耗时6天。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9年7月8日22时许,被告人曾某辉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收取了吸毒人员文某运人民币600元后,在万宁市后安镇兴安街262号的马路边,贩卖2小包毒品给文学运。双方交易完毕后不久,先后被公安民警抓获,民警从文某运身上扣押到其刚从曾某辉处购买的毒品2小包;从曾某辉处扣押手机1部及摩托车1辆。经称量和鉴定,扣押的2小包毒品共净重0.08克,均检出海洛因成分。
  
  被告人曾某辉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
  
  开庭过程中,审判员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审查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认罪认罚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参考庭前收到的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意见后,以被告人曾某辉贩卖毒品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宣判后当场向被告人送达了表格式刑事判决书。
  
  据了解,刑事速裁程序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一种诉讼程序,是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举措,相比简易程序,更加节约司法资源,大大节省法官办案时间,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疑难复杂案件中,进一步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质效。
  
  下一步,万宁法院将进一步深入探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的实际运用,在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案件质量的同时,提高速裁程序适用率,确保速裁程序的适用在办案效率和公平正义上的高度统一。
  
  [责任编辑:刘慧]

版权所有 法治海南 备案号:琼ICP备2022002470号 电话:0898-65341516 投稿邮箱:hnkt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