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

连续入室盗窃31起!“独狼式”嫌犯被三亚警方抓获

2019-09-24 17:25:4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白瑛奇)“小案件,大民生。”三亚市公安局积极树立“破小案,解决群众大问题”的理念,以“双打”为重要举措,对于入室盗窃、盗抢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关乎人民群众大民生的小案件,全力进行侦破。9月23日上午,三亚警方在吉阳区南丁村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钟书行动中队和月川派出所曾其财行动中队于9月13日破获31起城乡结合部系列入室盗窃案件,成功抓获“独狼式”的入室盗窃嫌疑人洪某全,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陈某元,追回赃款16000元、手机12部、笔记本电脑1台。
  
新闻发布会现场
  据了解,本次新闻发布会上,办案民警现场讲述为群众破小案,解决群众大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温度,用真心换取民心的破案经过;多名受害人在现场倾情讲述手机被盗时的心里感受及闻知警方破案后表达的百姓之声。发布会后,参会媒体又实地踏访多个案发现场,身临其境、直观形象的去感受警方现场勘查侦破的氛围。
  
犯罪嫌疑人洪某全在海口美兰机场落网
  9月11日上午10时许,一名男子在海口美兰机场乘坐飞机,即将于10时40分飞往福建,而就在此时,美兰机场警方携带一张三亚警方的传唤证,对这名男子作出“洪某全因涉嫌入室盗窃,三亚警方根据法律规定,正式进行传唤”的宣读,随后将其成功控制。原来,这个名叫洪某全的男子,就是在三亚市城乡结合部实施系列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其作案多达31起。
  
  据悉,今年6月至9月,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荔枝沟派出所和月川派出所辖区的两个村落内,陆续发生了多起入室盗窃案。两个派出所的钟书行动中队和曾其财行动中队接到报案后,分别进行调查走访,展开严密调查。不久,犯罪嫌疑人再一次在荔枝沟辖区城乡结合部的某村作案。可这一回,一双运动鞋和一个掩饰动作暴露了嫌疑人的行踪。
  
  两个行动中队根据已掌握的线索进行认真梳理和分析,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集中对比荔枝沟和月川辖区的监控视频后,发现这名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发案时间极其类似。首先,这两个辖区村子中发生的多起入室盗窃发案时间均在夜间;其次,作案特点呈现出“荔枝沟发案月川不发案、月川发案荔枝沟不发案”交替进行;再次,在两个辖区的监控中,都出现了一名头戴黑色鸭舌帽、脚穿一双白边黑色运动鞋的男子;第四,画面中的男子在每次遇到监控摄像头时,都有一个显著的掩饰动作,即低头快速走过或者用手电筒对照,欲使他人无法看到他。而正是这个可疑的掩饰动作,警方最终确定这名男子就是单独实施系列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两所辖区的入室盗窃案件就此串并案侦查,两个行动中队成立联合行动队,并争取到市局和分局相关部门的支持。
  
  由于荔枝沟和月川辖区发案的地点位于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口众多复杂,个别地方又处于棚户区改造范围,这给侦破案件带来不小的难度。每次发案后,两个行动中队的每一名队员不因条件的艰难,都发挥出连续作战、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坚持到现场挨家挨户的走访排查,向事主细致了解被盗的情况,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遇到夜晚可能见过嫌疑人的村民,哪怕只看到嫌疑人的一个黑影,队员们也都进行详细的询问,记录好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和走路姿势。
  
  鉴于案发时间均为凌晨,而报案者又多在第二日白天报案,这在无形之中延长了队员们查看监控的时间,加之农村村路错综复杂,分叉小路较多,两队队员为确定准确的发案时间点,不仅需要调取时长跨度很长的资料,还需要扩大范围搜集嫌疑人沿线大量进出往来的相关信息,更需要花费10多个甚至20多个小时的时间才能捕捉到一丝有价值作用的线索,但联合行动队抱着必须将系列入室盗窃案侦破的决心,持续加班加点熬夜查找,几组人员轮班倒,24小时不间断侦查,已成为队员们的家常便饭。
  
  联合行动队在做了大量的细致收集工作和连续不断的走访排查工作后,案件终于取得重大突破,逐渐描绘出作案人的行走轨迹,最终确定了这个单独作案人的真实姓名叫洪某全,具有两次盗窃前科,第一次因盗窃被判刑6个月,第二次因入室盗窃被判刑5年,联合行动队通过大情报的数据分析,很快研判出洪某全的准确位置在海口美兰机场,至此,“独狼”洪某全在机场顺利落网。
  
  犯罪嫌疑人洪某全在到案后,起初拒不承认多次作案的犯罪事实。于是,联合行动队在相关部门的协助下,从洪某全的手机入手调查,发现一条很有价值的线索,洪某全曾与一个昵称名叫“啊元”的人有多次交易转账记录,转账金额在300元至500元不等,联合行动队判断“啊元”极有可能是洪某全的销赃渠道,转账金额应是销赃所得的赃款,便立即展开调查,以“啊元”作为突破口,查出其真实姓名叫陈某元,迅速锁定其位于商品街经营的商铺,于9月13日顺利将陈某元抓捕。
  
  在查实大量铁证和陈某元销赃下,犯罪嫌疑人洪某全对其多次在荔枝沟、月川、南新派出所辖区城乡结合部的村落中实施系列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共核实入室盗窃作案31起。联合行动队还在洪某全的家中找到了其当时作案所穿的白边黑色运动鞋,在其电动车车座下找到了作案所戴的黑色鸭舌帽,追回赃款16000元、手机12部、笔记本电脑1台,这一历时3个月的城乡结合部系列入室盗窃案件终于圆满告破,“独狼”嫌疑人洪某全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正义必定压倒邪恶。
  
  目前,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2条规定,三亚市公安局吉阳分局依法对涉嫌入室盗窃的嫌疑人洪某全和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嫌疑人陈某元刑事拘留,案件正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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