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王敏敏)9月25日,记者从海南一中院获悉,该院立案审理了王绍鼎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
王绍鼎组织、领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层级分明、骨干成员稳定,在琼海市里邦、泮水地区称霸一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控制里邦、泮水地区建筑行业的原材料供应市场,严重破坏了该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累计非法获利10069368.13元。
据介绍,被告人王绍鼎、王国强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妨害公务罪、开设赌场罪等多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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