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莫掬岚)9月26日下午,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四楼会议室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了执行工作督导反馈问题整改方案,会议由该院党组书记、院长马轶人主持,党组领导班子及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通报了省高院执行局第一督导组督导检查保亭法院执行工作中查摆出来的问题,并结合该院制定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省高院执行局第一督导组对我院执行工作督导检查中查摆问题的整改方案》进行研究部署。
马轶人强调,此次督导检查出来的问题,确实是当前该院执行工作中难点、重点,各部门负责人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整改,一是要落实一把手责任制,真正形成一把手总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执行局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和常态化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管理力度,围绕执行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求,解决好规范化和消极执行的问题,确保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和“3+1”核心指标高标准运行常态化;三是聚焦短板,抓住整改关键。特别是,开展好清理积案大行动,务必保证完成年终结案率超过80%的任务目标。按照整改清单,严控时间节点,逐项落实,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改。全面提升保亭法院的执行质效,各项指标达到上级法院要求,力争保亭法院执行工作全面上一个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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