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苗苗)近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为未成年被害人小芳(化名)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据了解,2019年6月,琼中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受理了一起邻居多次性侵幼女的恶劣刑事案件。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坚持“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的原则,认真审查案件,询问犯罪嫌疑人,核实相关证据,依法快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化名)。在发现侦查机关办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时,不注重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穿着制服、驾驶警车到犯罪嫌疑人家中进行抓捕,引起附近居民的关注、议论,对被害人造成了二次伤害,立即向侦查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在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对全案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意见,完善相关证据。在了解到小芳遭受性侵后对其父亲表示出害怕、抗拒等反常心理和行为,并时常晚上做噩梦,吓得满头大汗。为了让小芳尽快走出阴影,承办检察官立即联系有资质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小芳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重塑生活信心。8月8日,该案已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小芳与母亲、弟弟妹妹一起生活,其父亲长期在外打工,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母亲身体欠佳,需要长期吃药,家里经济条件窘迫,小芳还要帮助母亲分担家务,照顾弟弟妹妹,其在被性侵后没有得到任何的经济赔偿。对此,承办检察官与控申部门检察官向小芳及其法定代理人告知有权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向其解释国家司法救助的相关政策,审查核实有关材料,积极帮助其办理相关手续。8月20日,小芳收到国家司法救助金1万元。
琼中县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对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的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同时,还积极探索“司法救助金+心理辅导”救助机制,为经济困难或因遭受犯罪侵害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温度。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