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李金芸)10月14日下午,海南省白沙县人民法院举行“法院开放日”活动,对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陈某某涉嫌受贿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白沙县纪委监察委、白沙县公安局和白沙县人民法院组织五十余名干部旁听审理过程,开展了一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特殊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公诉人提供了陈某某涉嫌受贿罪的大量证据,还原了他担任白沙县城北派出所所长和白沙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期间如何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过程。此外,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还当庭解释了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呼吁大家要以此为警示,廉洁奉公!
“走到今天这一步,我经常自己思考、反思,自己从农村走出来,通过一步步的努力当了一名国家公职人员,现如今我觉得愧对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也对不起我的家人和同事,我深深地认罪、悔罪。”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原大队长陈某某当庭忏悔。
旁听人员纷纷表示,通过这样“零距离”的警示教育,感触颇深。把庭审现场变成警示教育的课堂,以身边时教育身边人,让领导干部从鲜活的实例中受到教育,时刻筑牢遵纪守法防线,充分发挥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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