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晓星)10月17日上午,海南陵水法院在省高院的扶贫工作部署下,将刑事巡回审判庭开到了本号镇芭蕉村委会,对郑某光贩卖毒品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芭蕉村委会干部群众300余人到场旁听。

据了解,被告人郑某光先后于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18日期间六次贩卖毒品给他人,每次得款1000元至1300元不等。2018年11月25日,公安民警在三才镇郑某光家中将其抓获,并当场缴获毒品1小包、手机1部。经鉴定,缴获的毒品检测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陵水法院经审理认为,郑某光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贩卖毒品给他人吸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以贩卖毒品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郑某光当庭表示服判。
宣判前,陵水法院在活动现场摆放了禁毒知识、扫黑除恶宣传展板,刑事审判庭干警向干部群众分发扫黑除恶、禁毒等宣传册400余份。
宣判后,省高院还为芭蕉村干部群众上了一堂法治公开课,并捐赠了法律、农业生产等书籍和电脑等。
据悉,刑事巡回审判进乡村,一直以来是陵水法院延伸审判职能、发挥普法作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形式,通过让村民“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接受法治教育,进一步引导村民学法、知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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