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撰稿人 钟兴科)为深入贯彻落实“两个确保”百日大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做大做优做强国有企业,根据《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十六条措施》及《关于在省属重点国有企业设立派驻检察室的通知》的精神要求,10月23日,昌江县检察院事前深入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钢集团)开展服务省属重点国有企业专题调研活动,挂牌成立了昌江县人民检察院派驻海钢集团检察室。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雄、海钢集团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李平丞,以及县检察院班子成员、各部门的部分干警、海钢集团中层以上干部和海钢集团全资子公司负责人共计40余人参加会议。
昌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陈雄与海钢集团副总经理李平丞共同揭牌
挂牌仪式上,陈雄强调,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县检察院派驻海钢集团检察室要深入走访,通过走访了解海钢集团运行的基本情况,全面了解海钢集团的需求及难题,为下一步提供精准检察服务创造良好条件;要主动服务,派驻海钢检察室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在依法严惩侵犯国有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加强涉国有企业诉讼案件执行活动监督、加强涉国有企业诉讼案件审判活动监督等16方面做好检察服务国有企业工作;要强化沟通,建立起沟通渠道,密切日常联系工作,不断共享工作中的信息及成功做法。
李平丞代表海钢集团提出,将为昌江县检察院派驻海钢集团检察提供固定办公场所、人员对接、业务开展等提供便利条件。同时希望在面对工作存在的棘手问题时,能够一起充分沟通协调,找出存在问题和困难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来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表示,希望派驻海钢检察室成为海钢集团连接省检察院、县检察院的桥梁,畅通海钢集团与检察机关的对接渠道。
联席会现场
挂牌仪式结束后,海钢集团部分领导班子与昌江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在海钢集团召开联席会议。海钢集团出席会议的领导分别就司法会计服务、纪法衔接、侵害国有资产行为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海钢集团的与会人员表示,派驻海钢集团检察室是检察机关主动“送服务”上门的重要举措,为海钢集团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接下来海钢集团将建立起需要解决的问题清单,共同维护好海钢集团的运行安全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充分听取海钢集团的意见和建议后,昌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陈雄强调,针对海钢集团需要解决的问题,县检察院将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并及时向海钢集团反馈办理进度和结果,做到相互配合。同时,为海钢集团建立绿色办理通道,做到立足检察职能,把海钢集团对派驻海钢集团检察室的希望化为肩上需要扛起的责任担当,积极在检察环节为海钢集团提供好法治服务。
昌江县检察院其他班子成员也就如何做好派驻海钢集团检察室工作提出了意见。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