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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为牟取非法利益 琼海两男子滥伐林木11吨获罪

2019-10-31 17:29:4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孙宛宛)10月31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万泉河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符某滥伐林木一案,万泉河附近的村民旁听此次庭审。
  
公开庭审现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14日,被告人符某与许某约定,符某以600元的价格购买许某的42株桉树。同年11月18日,符某先后雇请工人到万宁市某村砍伐桉树并搬运桉树原木。当日17时许,被告人符某指示司机陈某共运输两车约11吨桉树原木到木材加工厂出售,出售桉树原木所得款约2630元。经鉴定,被砍伐林木总数共42株,树种均为桉树,被砍伐林木蓄积量共31.7961立方米。被告人符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符某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紧紧围绕被告人符某是否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树木,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被告人符某认罪态度较好、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请求从宽处罚。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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