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海南省乐东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兴榜代表乐东法院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会上,陈兴榜副院长首先汇报了乐东法院2016年以来家事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并从推动家事纠纷综治理大格局建设、科学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推进家事审判规范化建设等五个方面介绍了家事审判工作的主要工作情况;针对当前家事审判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对加强家事审判工作提出了下一步工作重点。
会议充分肯定了乐东法院2016年以来在家事审判工作方面所作出的努力以及取得的成绩,并全票通过了《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2016年以来,乐东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落实县委“一巩双创”工作,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家事审判改革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进家事纠纷综合解决机制建设,初步建立党委领导、多方参与、部门联动的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乡村振兴和和谐家庭建设。
为推动家事纠纷综合治理大格局建设,乐东法院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的支持,推进建立社会广泛参与的家事纠纷多元调解机制。2019年8月,与县政法委、司法局、妇联共同出台了《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2019年上半年,该院家事纠纷诉前调解登记共196件,立案仅169件,在全院审判执行案件同比上升33.46%的情况下,家事纠纷案件同比降低10.59%,通过诉前调解在立案前化解了27起家事纠纷,诉前调解率达13.76%,从源头上减少家事案件的增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推动诉源治理。
为加强人员管理,乐东法院结合内设机构改革,科学组建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家事审判团队,强化人员管理,建立科学考评机制。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实行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3名书记员的人员配备模式,合理组建专业化家事审判团队;组建社会参与的司法辅助团队,联合县妇联、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成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团队,积极开展调解回访及帮扶工作;建立家事案件法警执庭制度;完善家事审判绩效考评机制,合理审定家事审判团队的基本工作量。
为推进家事审判规范化建设,乐东法院相继出台《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家事纠纷案件审判规程(试行)》、《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规范(试行)》等制度。2019年8月,由县政法委牵头,与县检察院、公安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意见》。2018年来,依当事人申请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2份,有效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为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乐东法院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职能。推行家事案件调解前置制度,耐心细致做好各阶段诉讼调解工作;探索修复式庭审模式,鼓励本人到庭参加诉讼,提高当事人到庭率;优先考虑未成年人利益;加强家事审判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家事审判庭及家事纠纷调解室的设置。
为增强家事案件的社会辐射功能,乐东法院提供温情司法服务,对于符合条件的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确立诉后跟踪回访、帮扶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流动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把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强化法律宣传推动乐东家风家训建设,在三八、六一等节日举办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乡村等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同时,通过典型的案例给学生们讲解如何预防和正确应对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共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助推乐东县家风家训建设。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