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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琼中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人身意外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获赔8.8万元

2019-11-07 10:07:33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叶伟)11月4日下午4时,海南省琼中县法院法官和法官助理来到琼中县黎母山镇,联合镇司法所诉前人民调解员、司法援助律师共同调解一起人身意外损害赔偿纠纷。在承办法官的主持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支付各项赔偿款8.8万元,并当场履行赔付,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据了解,2019年7月25日,在黎母山镇某种养专业合作社的基地里,一位8岁小女孩不慎溺水死亡。赵某某系种养专业合作社的一名工作人员,事发当天,赵某某将自己8岁的女孩带去工地,其在干活期间,孩子在附近玩耍时不慎跌入某种养专业合作社基地里的蓄水池,致使孩子溺水身亡。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家属与某种养专业合作社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无果,矛盾不断激化。
  
  无奈之下,受害人家属申请了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一纸诉状将某种养专业合作社诉至琼中县法院,请求被告某种养专业合作社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5万余元。
  
  琼中县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及时启动诉前调解程序,与所在的湾岭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沟通联系,制定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首先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明确各自的过错责任。
  
  11月4日下午4时,琼中县法院承办法官通知双方当事人到黎母山司法所进行面对面协商,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在此情况下,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剖析,指出各方当事人存在的过失责任,动之以理,晓之以情,经过近2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接受了法官和调解员提出的调解方案,使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真正发挥了诉前调解的作用,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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