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东波)11月7日,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处涉案房产进行强制腾房。经过4个小时的执行行动,成功将房产腾空并移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
交付房屋确认现场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李某白与被执行人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邢某某集资建房合同纠纷一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三亚市天涯海角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邢某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将位于三亚市吉阳区的三亚市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月川住宅小区的集资楼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李某白,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判决。无奈之下,权利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亚城郊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多次责令其限期履行,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案承办法官决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退。为保障案件能顺利执结,法官仔细研判本案案情,并多次到现场走访,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
11月7日上午9时许,执行法官带领执行干警抵达涉案房屋所在小区,执行干警按照方案进入房屋,排除安全隐患后,对房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制作物品清单,物品清点完成后,由搬家工人搬运至指定地点存放。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执行全过程由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同时,还邀请的月川派出所、月川居委会、吉阳区人大、三亚市政协派员到现场协助、监督执行。
执行法官李东波正在向被执行人母亲做释明工作
搬运过程中,被执行人邢某某的母亲来到现场,试图阻挠清场工作。法官见状立即上前安抚被执行人母亲的情绪,并再次向其二人释明,依据生效判决内容,本次执行是依法进行的,阻碍法院执行可能受到罚款、拘留等处罚。同时,法官也告知被执行人拥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对被执行人提出的各种疑问作出解答。经耐心释明,被执行人及其家属退出执行现场,腾退工作继续进行。由于房屋内有大量生活用品及家具,加大了本次执行的难度,腾房行动从上午9时一直持续到下午16时。在此期间,执行干警一直坚守岗位,最后,成功的将腾空后的涉案房屋交付到了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腾房执行活动圆满完成,本案顺利执结。
据悉,此案的成功执结,一是城郊法院执行干警齐心协力,勇于实干的成果;二是充分运用清场执行的成熟经验,一方面督促其主动履行,另一方面制定详实的执行方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优势;三是主动接受监督,每次清场执行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代表现场监督,确保执行工作公开、公正,依法执行。
[责任编辑:刘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