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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怀疑他人是小偷 五男子联手将人打致重伤获刑

2019-11-14 11:18:21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人民法治网讯(通讯员 王倩)怀疑他人是小偷,五男子联手将人打致重伤。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黄某、王某、张某生、陈某、王某琦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一案。
  
  据了解,2019年4月1日4时许,被告人黄某、王某、张某生在海口市海甸岛一西路紫金山大厦附近一家奶茶店门口喝酒,期间因怀疑被害人陈某录系小偷而发生纠纷,黄某、王某、张某生便使用红色塑料方凳殴打陈某录头部等身体上部;之后黄某又电话联系被告人王某琦,让其前来帮忙打架,王某琦答应后纠集被告人陈某一起骑着电动车到达案发现场,在黄某的指认下,陈某对陈某录扇了一巴掌,陈某录随后倒地昏迷。案发后被告人黄某、王某等人陆续离开现场,王某姐姐见状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陈某录被送至海口市人民医院抢救脱离了生命危险。经鉴定,被害人陈某录损伤属重伤二级。
  
  2019年4月1日23时许,被告人黄某、王某、张某生到海口市公安局红岛边防派出所投案自首;同年4月22日,被告人王某琦、陈某到海口市公安局红岛边防派出所投案自首。案发后黄某、王某、张某生、陈某、王某琦的家属赔偿了被害人陈某录人民币27万元,陈某录对被告人黄某、王某、张某生、陈某、王某琦予以谅解。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王某、张某生、陈某、王某琦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某、王某、张某生、陈某、王某琦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并对被害人进行了赔偿,对其五人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黄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张某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责任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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