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曾燕玉)为进一步纵深推进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促进校园安全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11月13日下午,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在澄迈中学召开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唐论,县教育局局长林旭,县教育局副局长林发,县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县各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及该院未检部门、老城检察室干警参加了会议。
澄迈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召开进一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推进会
会上,林旭宣读了《澄迈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各学校要迅速组织本校(园)教职员工学习相关文件,全面落实学校预防中小学学生和幼儿遭受性侵害的责任;二要多措并举,通过开展预防性侵害教育、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等多项举措,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三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预防性侵害协调机制,建立信息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督导检查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落实各项措施,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会议现场
随后,唐论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基本内容。他指出,“一号检察建议”是高检院首次发出的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的社会治理创新方面的检察建议书,事关未成年人的切身利益,做好“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工作,是检察机关及教育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教育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一号检察建议” 在澄迈落地生根,发挥实效。唐论还向参会代表提出四点工作建议:一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的重大意义,县教育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一号检察建议”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紧密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推动“一号检察建议”进一步落实;二是对于性侵害学生的事件,学校要引起足够重视,该通报的要及时通报;三是学校领导、老师、要及时关注、发现性侵害的苗头性问题,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引起注意高度重视;四是县教育部门应主动对接公检法等职能部门,在防范性侵害教育、校园安全保护、性侵害案件的发现等问题上通力合作,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下一步,澄迈检察院将继续扛起检察机关的责任担当,全面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密切加强与县教育局、妇联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在预防犯罪、打击犯罪、法治宣传方面形成合力,推动普法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全面推动健全预防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机制,促进校园安全建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