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云明慧)为完善“分调裁审”机制,大力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提高审判质效,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组建了由5名法官、5名书记员及68名特邀调解员组成的速裁团队,从简从快依法审理简单的民商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自2019年8月成立至今,该团队共收案532件,结案490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20.31天,调撤率82.24%,比法院同期调撤率高48.88%。

文昌法院速裁团队成员
民商事案件速裁有“四快”
据悉,今年7月,文昌法院出台了《速裁案件的工作规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细则》,为民商事速裁审判工作提供了制度支持,将多元化解、诉调对接、简案速裁快审工作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现“分流、调解、速裁、快审”一站式、实体化运行。
当事人前来诉讼时,文昌法院立案庭分流员引导当事人选择先行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对同意先行调解的,暂缓立案,并于当日将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先行调解;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接受调解的,及时进行立案审查。对于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法律关系单一、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立案后分流至速裁团队办理。民事速裁法官办理速裁案件坚持“四快”原则,一是“快送”,收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诉讼材料的送达工作;二是“快调”,送达完毕后立即进行调解,对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的,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出具调解书;三是“快审”,调解不成的,被告表示自愿放弃答辩期且双方当事人均表示自愿放弃举证期的,可安排立即开庭或就近时间开庭;四是“快判”,速裁案件一般只开庭1次,庭审直接围绕诉讼请求进行,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当庭宣判并认定案件事实,对判决理由与依据作出阐述。据统计,自今年8月成立至今,速裁团队受理民商事案件428件,结案421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19天,调撤率91.21%。
刑事案件速裁有“三简”
今年7月,文昌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启动文昌市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强化各单位的衔接配合,推行刑事速裁程序的适用,促进认罪认罚刑案“快侦、快诉、快审”。
文昌法院速裁团队办理认罪认罚刑事案件充分运用“三简”模式,助推提升审判效率。一是简化庭前流程,对于侦查机关、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案件,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法院将纳入“速裁绿色通道”,优先审查,对符合适用速裁程序条件的,快速立案并移送速裁团队,速裁团队收案后1日内完成送达。二是简化庭审程序,刑事速裁法官当庭询问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同意适用速裁程序,告知被告人认罪认罚制度的规定,庭审中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在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参考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进行当庭宣判。三是简化裁判文书,刑事速裁法官对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采用表格式判决书,与传统判决书相比,表格式判决书将被告人基本情况、公诉机关指控事实与罪名、被告人及辩护人意见、裁判理由、依据和判决结果等内容通过表格方式呈现出来,言简意赅,一目了然。
刑事案件速裁“三简”工作模式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刑事诉讼程序运转效率和刑事审判质效。自今年8月成立至今,速裁团队办理刑事案件10日内审结的占100%,比简易程序高87.84%;当庭宣判率达100%,比简易程序高61.54%,上诉率0%。
行政案件速裁有“三前”
文昌法院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以往均占该院行政庭收案数60%左右,自速裁团队成立后,此类案件统一由速裁团队审理,让行政审判庭人员集中精力办理行政诉讼案件。速裁团队已受理非诉审查案件74件,已结61件,行政速裁法官审结非诉审查案件的平均用时21天,与以往相比缩短了8天。速裁程序成效初显,离不开“三前”。
一是“沟通在前”,依托该院“综合巡回法庭”,不定期与市国土、执法、住建等行政部门进行联系沟通和工作衔接,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统一执法和司法尺度,强化依法行政;二是“审查在前”,立案阶段严格审查,将不符合条件的非诉审查案件执行申请挡在司法程序之外;行政速裁法官受理非诉审查案件后,对于需要组织听证的案件,提前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听证要素表要求分别填写与案件相关的内容,法官根据要素表进行审查;三是“协调在前”,对于事实清楚,行政行为程序合法的非诉审查案件,行政速裁法官加大协调力度,全面了解行政处罚经过,听取行政相对人的辩解,宣讲法律法规和抗拒执行的法律后果,说服行政相对人主动履行,尽可能将案件解决在审查阶段。
下一步,文昌法院将探索行政诉讼案件速裁机制,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类的行政诉讼案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进一步推进行政案件繁简分流。
[责任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