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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朋友信用卡并转卖 海口一男子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获刑

2019-12-10 15:16:15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王倩)近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被告人谢某诚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2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谢某诚以人民币1000至1200元不等的价格向其同事邝某、龙某松、王某、李某先、朋友严某等人收购农业银行卡各1张,并以每张卡1500 元的价格卖给“侯某”(在逃),从中获利人民币1500元。2019年4月28日,公安民警将被告人谢某诚抓获。案发后,被告人谢某诚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500元。
  
  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诚违反国家信用卡管理法规,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告人谢某诚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谢某诚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依法对被告人谢某诚宣告缓刑。据此,美兰法院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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