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明伟)12月19日至20日,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对以王某为首的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近二十个小时的公开庭审。
据指控,王某伙同蔡某武多次使用POS机为自己或他人套现信用卡,得款共计138万余元;王某单独多次使用POS机为自己或他人套现信用卡,得款共计696万余元。
王某荣向王某借高利贷,黄某为其做担保,后王某荣因无力偿还逃至内地。王某联系不上王某容,便让黄某还款,案发当天,王某将担保人黄某强行带至某酒店包厢,在包厢里,王某以将黄某的头往地上摔、用脚踩黄某的脸、用伸缩棍殴打黄某的方式,逼迫黄某写借条。最终,黄某同意并按照王某的要求在一张8万元的欠条上签字。王某等人还到王某容父亲经营的快餐店,通过滋扰、打砸财物、恐吓等方式逼迫王某容父亲替王某容还款,逼迫王某荣父亲写了一张向王某借款6万元的借条,王某荣父亲被逼无奈,分两次还款6万元给王某。
2016年8月,王某等人一起到李某燕家中追讨高利贷,骗得李某燕开门并强行进入,王某等人在李某燕家中对李某燕进行殴打威胁恐吓直至有人报警后方逃离现场。
周某华为躲避王某红追讨高利贷,便到被害人洪某莲家中过夜,王某、王某红等人找到该住处让周某华还债,王某红手持铁棍打砸洪某莲住处大门逼迫洪某莲开门,王某红、王某等人强制闯入屋内并用暴力手段殴打逼迫周某华还钱。
2018年初,被害人王某娜和王某约定过户王某娜的一处房产给王某抵偿高利贷借款,因王某娜未将房产按时过户,王某得知此事后,便对王某娜进行殴打,并以房产过户慢导致利息损失26万元为由逼迫王某娜写了一张借款26万元的借条。
据悉,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合议庭合议后将择日进行宣判。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澄迈法院有序推进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为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澄迈法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在黑恶案件审理过程中,设立专门合议庭,集中优势审判力量审理移送起诉的黑恶势力犯罪,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严格按照刑事审判裁判规则,确保每一起案件均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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