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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澄迈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公职人员受贿、徇私枉法案

2020-01-08 16:33:59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赵明伟)1月8号上午,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法院对原澄迈县森林公安局科员蔡某军、黄某天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公诉机关建议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蔡某军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建议以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判处被告人黄某天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被告人蔡某军、黄某天当庭认罪认罚。公安干警、纪监委干部、检察院干警、群众共一百余人旁听此次庭审。
  
  庭审中查明,从2017年至案发,被告人蔡某军利在四起案件中以各种名目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钱款38万余元,被告人黄某天在一起案件中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钱款5万余元。2018年,被告人蔡某军、黄某天在承办案件中,为了使涉案公司及陈某一逃避法律责任,在收受当事人贿赂、接受宴请及高档娱乐后由黄某天提议让陈某二出来顶罪,并教唆相关证人做虚假证言,还将案卷中不利于陈某一的材料抽出销毁、调换、篡改,致使陈某一长期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澄迈法院在此次开庭过程中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据悉,该案将在合议庭合议后择日宣判。
  
  庭审结束后,旁听的公安民警纷纷表示要提升廉政意识,时刻谨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一位纪监委干部表示,通过这次庭审有利于在干部群众中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氛围。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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