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治网讯(王红云 通讯员 周良)为贯彻落实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全省检察长座谈会精神和路志强检察长在海南省检察院扫黑禁毒案件及内设机构改革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从10月13日起,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定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耿武主动带头办理“捕诉合一”案件,并要求办疑难、复杂案。
2018年6月27日,定安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对其贩卖毒品行为拒不认罪。案件受理后,陈耿武亲自阅卷、讯问犯罪嫌疑人卢某某,并针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某辩解的矛盾点及本案证据薄弱之处,提出取证建议,引导侦查机关取证,补强证据。2018年9月4日,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陈耿武再次阅卷、撰写法律文书,仅用10天,即对卢某某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面对该零口供案件且庭审全程直播,为了取得良好的指控犯罪效果,陈耿武充分准备出庭预案,反复研究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的辩解,寻找破绽,有针对性的制作讯问提纲、举证质证提纲及公诉意见书。
2018年10月24日,定安县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由该院院长宋长清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陈耿武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中,陈耿武宣读起诉书,并讯问犯罪嫌疑人,让其难于自圆其说,并分组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有力地指控犯罪,在充分的证据面前,被告人卢某某最终在被告人陈述阶段认罪伏法。此次庭审活动,定安检察院公诉局全体干警及其他部门年轻干警到庭观摩学习,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据悉,“捕诉合一”由“你捕我诉”到“我捕我诉”,避免了重复审查,让办案检察官心里有底,实现了精准打击犯罪,提高办案实效,是加强检察机关专业化建设,提升检察官专业素养、专业能力的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宁梓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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