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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龙华法院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停立案信访诉讼服务场所通告

2020-02-02 20:26:28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口市龙华区委的工作部署,2月2日,结合工作实际,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现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暂时关停立案信访场所通告。
  
  具体情况通告如下:一、自2月3日起,龙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速裁庭及执行局立案窗口、信访来访和文书送达中心等对外接待场所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二、拟到法院申请立案、提交诉讼材料等事项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使用微信小程序“海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和跨域立案。不便于开展线上诉讼活动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诉讼材料。三、需要通过信访方式表达诉求的群众,可以通过海南省政府网站、“海南信访”公众号、“海南信访”APP等网上投诉渠道或者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或邮寄材料至本院立案庭。四、建议民商事纠纷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APP使用指南,该院另行在微信公众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布。)五、需要查询法官联系方式、咨询诉讼事项等诉讼服务的,均可在上班时间拨打立案庭电话:0898-66782261,也可见附件各业务部门联系电话。六、所有进入法院办公区、审判区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进行健康登记。来访群众和诉讼参与人请佩戴口罩,自觉接受检查。(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订阅号)
  
  附:龙华区人民法院收件地址和相关业务部门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路24号龙华区人民法院,要清楚写明具体收件的工作部门或相关窗口。邮编:570206。
  
  2.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业务部门电话:
  
  3.有关诉讼事宜的调整安排、“海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微信小程序使用指南,龙华法院另行在微信公众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发布,请密切关注该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
  [编辑:朱家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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