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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检察院召开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020-02-06 18:55:44  作者:  来源:法治海南   浏览量:00
  本网讯(通讯员 叶喆 李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省检察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安排,2月4日,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疫情应对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会议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研究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海南省委书记刘赐贵同志在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万宁市委、省检察院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并对万宁市检察院如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要提高站位抓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服从市委和省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一领导和指挥,将具体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加强统筹调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会议强调,加强检察干警自我防护是当前做好工作的基本前提。坚持院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人员在岗、联络畅通,对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干警每日进入办公楼前进行体温测量并登记,认真摸排、及时掌握干警假期往来信息和健康状况;每日做好通风工作和全面消毒清洁,确保办公区域卫生整洁;疫情防控期间,以“餐品打包、集中领取、单独用餐”的方式保障就餐。
  
  会议还强调,严惩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是彰显检察担当的最好方式。要严厉打击借疫情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和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煽动、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会议要求,要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案管大厅等相关工作,尽量以网上办公、来信回信的形式办理;办案工作要在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尽量不采取当面方式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以及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等,可以采取电话或者视频等方式进行;要以线上、电话的形式受理、办理、送达控申案件相关材料,必须由当事人或代理人签字的,待疫情解除后再完善;要加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支持,共同维护正常监管秩序,严格控制会见。
  
  万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玉林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疫情应对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编辑:刘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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