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黄少玲)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全省疫情防控工作仍面临“人传人的危险期没有过去、发病的潜伏期没有过去、人流的高峰期没有过去”的严峻考验,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法院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东方法院迅速响应,严格防控,带领全院干警积极投身到这场防疫攻坚战中,确保科学、规范、平稳地开展好防疫工作。
2月12日,东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翰绅前往板桥镇田中村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看望一线防疫工作队员,并叮嘱工作队队员在排查防控的同时要增强自身的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充分依靠群众力量,群防群治,共同携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2月13日,刑事审判庭将法庭搬到了看守所,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十名被告人涉嫌46起盗窃犯罪的案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确保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两不误。庭审现场,庄重的国徽肃立在看守所会议室正中央,法官、检察官、书记员、法警和被告人均佩戴口罩,保持有效距离,简易的法庭就地落成。整个庭审过程严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保障了庭审活动的公平公正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防疫期间,东方法院合理安排审判执行工作,立案庭积极开展“互联网+诉讼服务”,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海南移动微法院”进行网上立案,通过远程调解、远程接访、邮寄材料等方式办理业务,并安排专人接听值班电话,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在线诉讼服务“不打烊”。各业务庭科学安排庭审活动,积极引导当事人采用电话联系法官、邮寄提交诉讼材料、远程调解等灵活化方式办理业务,对部分受疫情或交通等影响无法正常参与诉讼的当事人,主动联系协调,指导其依法申请延期开庭审理,尽量减少接触,减少出行,降低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执行工作中,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财产查控,减少不必要的线下查控活动。司法警察大队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每日“零报告”制度,对机关、法庭实行全方位监测、管控,提供安全保障。为预防新冠肺炎的传播,保障干警健康,食堂实行分餐制,由各部门派员错时前往食堂领取本部门餐食,自行分散就餐,减少集中就餐的感染风险,切实将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东方法院在认真做好本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一方面东方法院乡村振兴工作队队员积极协助板桥镇田中村两委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全力投入到全村人员摸排、宣传教育工作中,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坚持严防严控,对进村车辆及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为有效防控疫情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为贯彻落实市防疫指挥部关于严格管控住宅小区人员聚集流动的通知要求,有效防止疫情蔓延扩散,东方法院成立专门的工作队做好华府二期住宅小区疫情防控的督促指导工作,发动社会力量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治”,最大限度实现“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疫情防控目标。
抗击疫情,担当在前,东方法院全体干警凝聚起了共战疫情的强大力量,各部门各司其职,稳步推进防控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法院工作者的初心使命,下一步,东方法院将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范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编辑:朱家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