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文杰)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海南省陵水县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高检院、省检察院和县委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检察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检察工作同步抓紧抓好。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既严格依法办案,又严格落实隔离防控的要求,陵水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国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远程视频提审做出周密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并带头使用远程视频提审办案。近日,张国使用远程视频提审一宗容留他人吸毒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通过远程视频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讯问。张国在讯问过程中就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量刑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促使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认罚后,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让犯罪嫌疑人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通过远程视频提审,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充分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疫情防控期间,在张国的带动下,办案人员多次使用远程视频提审,确保司法办案不停歇。除此之外,陵水县检察院加强与县法院、县看守所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将于近期使用远程视频开庭,切实做到防疫办案两手抓、两不误。
[编辑:朱家震]